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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座回顾|传播大讲堂第六十一期:传播学视域下的文艺与表达

来源:传播研究院;时间:2022-11-24

20221123日下午,由传播研究院主办的“传播大讲堂”第六十一期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线上直播。


本次讲座由北京印刷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、教授、传播学学科负责人魏超老师主讲,主题为“传播学视域下的文艺与表达”,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王京山教授担任本次讲座主持人。


主讲嘉宾魏超院长



讲座主持王京山教授


魏超院长围绕传播学视域下的情感、表现及文艺这一主题,先是从信息与情感的关系探索了传播学的学科定义,阐明了情绪作为一种传播手段其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,纵观情绪表达在文艺当中的价值,最后结合传播学的经典定义,从哲学角度指出了文艺与传播其实有着共同的价值。


对情绪在传播中的讨论

当今文艺的地位在现代传播环境中不再像过去印刷时代那样显赫,应该怎样用传播的视角去看待文艺,魏超院长首先从传播学科的定义边界开始厘清,指出:传播学的定义需要处理学科边界的问题才能抓住核心,传播学的定义中除了有信息的流动,还需要处理情感是否能被包含在传播学的讨论当中这一问题。魏院长用生动详实的例子,从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角度指出,情绪在自然界和生物界的传播中有着重要的作用。


接下来魏院长从新闻传播学科的基本专业出发,辨析不同专业的传播中情绪的作用。他指出,在四个基本专业当中,编辑出版学属于真理性传播,传播知识,新闻学属于真实性传播,传播新闻类信息,追求客观与真实,这两者都属于知识类内容,传播过程中都不涉及情绪参与。但是作为策略性传播的广告和表演性传播的广播电视学,为了起到更好的传播效果,在传播过程中利用了情绪感染这一手段。


通过阐释上述观点,针对当今传播中的情绪乱象,魏院长指出,虽然情绪可以使得传播的效率更高效,但是不能为了盲目追求流量而滥用情绪,同时也需要正视情绪作为传播手段的价值。


文艺中的情绪表达

讨论完情绪在传播中的作用之后,魏超院长接着从文艺的角度进行梳理。通过对古今中外艺术创作的分析,魏院长指出文艺当中充满了艺术家的个人表达,并且文艺工作者偏爱表达痛苦的个人情绪,但是因为表达具有涉他性,在传播的过程中创作者难免会矫饰自己的情绪,给他人带来传播中的噪音。


这样文艺就给传播带来了要不要表达情绪这一问题,针对这一问题,魏院长援引了德国学者马莱茨克在《大众传播心理学》一书中根据场论思想提出的大众传播场模式,做出了解答。魏院长提出,文艺重在表现自我,但是传播不是一味表现,还需要暂时的表达沉默起到沟通的效果,即一方传播一方接受,才能让信息进行传播。


总结文艺与传播的本质

在分别讨论完情绪在传播学和文艺中的作用之后,魏超院长从学理层面,结合传播学和文艺的哲学基础,归纳总结出二者拥有共通的本质。


魏院长首先从文艺价值的本质说起,引用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的直觉说和美学原理,说明艺术是对情趣的表达。魏院长在此基础上指出,表达高于形式,艺术不一定要有艺术家的高度,生活中普通人的表达也可以成为艺术,提出文艺是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权利这一观点。魏院长进而指出传播学需要关注文艺传播中的情绪,因为艺术需要传播,它是在社会互动中完成的,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所说,“艺术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人动心,让人们的灵魂接受洗礼,让人们发现自然的美、生活的美、心灵的美。”


接着魏院长从传播学的经典定义入手,在辨析完维纳和香农的信息观点之后,还补充了文学家萧伯纳的观点,魏院长指出戈德的传播观“传播就是变独有为共有的过程”说明了传播的本质是共享。


最后上升哲学角度来看,魏院长指出文艺复兴以来强调人类的主体性和价值理性,艺术的自我表达就是主体的表现;而传播学基于拉康的主体间性,强调交往理性。结合亚当斯密和马斯洛需求层次魏院长做出总结说明,文艺家的本质是共鸣,得到共鸣也是传播行为中追求的价值。


互动环节

在讲座最后的互动环节中,魏超院长就“短视频如何实现表达的艺术”“短视频如何利用共鸣实现较好的传播效果”“如何评价当今诗歌言之无物的现象”等问题,为线上师生进行了细致深刻的答疑,丰富了讲座内容。